本报讯(记者 贺鹏飞 通讯员 白彩凤)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宜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深度研读,并深入基层对《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的告诫制度的运用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经过研讨得出,在家庭暴力案件频发的现状下,基层民警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警情时,因为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文书,便无法对《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告诫规定进行有效运用,导致对轻微家暴行为束手无策,无法保护家暴案件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现状,宜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前期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充分收集、学习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结合宜川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宜川县公安局家庭暴力案件告诫书》,并于近日在全局各派出所全面启用。该文书有效解决了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警情时手段单一的问题,也从处警方式上改变了过去对轻微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有效干预、遏制手段的状况。
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完善证据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家暴情形积极适用家庭暴力告诫书,能有效发挥公安机关在反家庭暴力中的行政执法作用。同时该文书的启用标志着宜川公安在靠前介入家庭暴力工作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做到更切实有效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公安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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