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欣润 刘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安排,从今年4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近日,诉讼监督部门广泛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确定为救助对象范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目前,已受理一件司法救助案件。(子长县人民检察院 郝可义)
编辑: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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